![]() |
搜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我院拟对非急救患者转运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开展市场调研比选,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报名参与。医院将根据公告截止日期的报名单位数量组织开展调研并进行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郴州市中医医院非急救转运服务项目
2.业主单位:郴州市中医医院
3.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响应,涵盖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
4.服务内容:
(1)供应商需提供常规非120急救的医疗转运服务,以及院方要求的其他非医疗转运服务。相关服务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非120急救转运流程和标准提供,并公示收费价格,转运过程中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2)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投入不少于3台符合条件的车辆,以确保完成24小时运送任务。响应时间为1小时内出车并到达出发点。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必须权属清晰,承诺无重大维修记录及重大事故记录。至少有2台运行的转运车辆上牌注册时间需在2025年及以后,车辆年审合格,符合环保要求,需定时购买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车辆保险。
(4)供应商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清洁和车况记录,确保车辆满足转运需求。
(5)救护车上必须配备基础的医疗设备(详见车载设备需求配置表),并确保所配备设备符合相关医疗管理规定。车载医疗设备投入使用前需向院方备案有效的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件资料,并保证服务期内设备技术参数与注册证件资料要求一致。 车载设备需求配置表
|
物品器械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转运担架床 |
副 |
1 |
|
铲式担架 |
副 |
1 |
|
楼梯担架 |
副 |
1 |
|
2升氧气瓶(带流量计)(配合转运呼吸机使用) |
瓶 |
1 |
|
备注:用后及时补充,保持规定的基数。 |
||
(6)供应商须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和人员意外险,来往运输安全责任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7)医疗转运过程中的交通、医疗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驻点司机要求
(1)供应商应配备足够的司机随时响应转运需求,服务人员需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听从院方管理人员指挥,按时、高质量完成院方分派的医疗转运任务。
(2)为本项目配备的司机(不少于2人,实行轮班制,必须保证至少1人在岗值班)必须具有C照及以上驾照且驾龄3年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自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供应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资料需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派驻司机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如院方对供应商驻点司机的工作表现不满意,院方有权提出更换人员或整改要求,供应商应予以配合。供应商如需更换驻点司机,需提前征得院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
二、比选范围
面向湖南省内公开选取1家具备合法资质的服务机构,负责医院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报名,必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5.供应商必须是合法正规的非120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非120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的文件或证明。上述材料需为供应商实际持有,不支持通过挂靠、转让、合作等形式获取或共享相应材料与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若无法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视为响应参与无效。(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并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名单。)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4月22日(工作日8:00 - 12:00,14:30 - 17:30);
2.报名地点:郴州市中医医院医务科528办公室;
3.领取比选文件的报名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实地调研和比选评审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下午15:00;
2.递交地点:郴州市中医医院医务科528办公室;
3.评审方法:根据实地调研情况和比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步发布于:郴州市中医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czszyyy.com/)和郴州市中医医院订阅号。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青年大道503号
联系人:何林辉
联系电话:0735 - 2287057 15387359786
备注:
1.申请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2.中选供应商须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
3.本次比选最终解释权归郴州市中医医院所有。
郴州市中医医院
2026年4月17日
Copyright © 2019 郴州市中医医院 .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RCK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