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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中医医院医用耗材血液透析滤过器及配套管路、一次性使用植入式给药装置专用针、二胺氧化酶乳酸细菌内毒素联检试剂盒等配送服务第二次磋商邀请公告

2025-10-31

 

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其郴州市中医医院医用耗材(血液透析滤过器及配套管路、一次性使用植入式给药装置专用针、二胺氧化酶乳酸细菌内毒素联检试剂盒等)配送服务第二次(委托代理编号:HNAT2025-CZ-175)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委托代理编号:HNAT2025-CZ-175R

2、项目名称:郴州市中医医院医用耗材(血液透析滤过器及配套管路、一次性使用植入式给药装置专用针、二胺氧化酶乳酸细菌内毒素联检试剂盒等)配送服务第二次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

二、采购项目标的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合计(元)

1

郴州市中医医院医用耗材(血液透析滤过器及配套管路、一次性使用植入式给药装置专用针、二胺氧化酶乳酸细菌内毒素联检试剂盒等)配送服务第二次

500000.00

500000.00

备注:本次采购内容为变量,具体采购数量及结算金额以年实际发生量为准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则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4、要求供应商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5、“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自查截图并加盖公章。

   6、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7、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的,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要求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你单位于2025年1031日至2025年1106日止,每日上午9时: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件1原件、附件2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冯家小区综合楼6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所要求提交的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五、响应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 11 11 0930(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 11  11 0930(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西路冯家小区综合楼6楼)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要求递交电子文件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发布公告媒介

郴州市中医医院网https://www.czszyyy.com/)上发布。

七、质疑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提出。

、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中医医院                              

2)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503号

3)联   人:赵女士

4)电     话:0735-2287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称: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冯家小区综合楼6楼

3)联 系 人:龚丽英                  

4)电    话:0735-286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