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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现将具体事宜公示如下:
一、询价内容
中央空调统维保服务(含所有中央空调系统设备维保更换单件次大于1000元部分),新大楼中央空调日常开关机管理,值班值守及维护巡查,为期1年。
二、维保服务要求
1.维保内容:
(1)门诊楼、住院楼和制剂楼螺杆压缩机组维修保养,包括螺杆主机、蒸发器、冷凝器、风机盘管、能源塔和冷冻冷却泵、空调控制柜及空调系统管道防腐工作的维修、保养、更换等工作,各风机盘管趐片、进风口、出风口、新风机趐片和各新风机出风口清洗消毒;
(2)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的维保,包含空气源热水器、电辅加热、管道、水循环供应未端设备、水泵等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更换;
(3)锅炉采暖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包括日常运行维护、检修、配件更换。
(4)维保检修项目范围为以上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更换配件费用等(单件次大于1000元部分);
(5)每年根据院感指导的意见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和冷却水、冷凝水进行一至两次的检验检测,并出具专业的检测报告。
(6)发热门诊独立中央空调、煎药房独立中央空调、门诊二楼体检中心独立中央空调、住院楼二楼图书馆独立风管机系统所有设备维保检修及配件更换。
(7)新大楼中央空调日常开关机管理,值班值守及维护巡查,
2.具体分项工作:
(1)压缩机日常运行维保,轴箱加热器检查更换及油分离器的清洗,冷冻油每年定期更换,电机、螺杆的维保更换;
(2)冷凝器、蒸发器的清洗,运行中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每年不少于两次;
(3)水泵运行,电机、机封及密封环的维保更换;
(4)能源塔的日常维保,填料破损的更换,电机的维保更换,风叶的维保更换,管道、阀门检修、更换;
(5)定期检查设备的控制系统,修复或更换控制元器件,定期试验保护元器件可靠性;
(6)检查中央空调系统所有管道阀门、泄压阀、截止阀工作状况及密封,清灰防腐工作;
(7)制冷剂压力检查按需要添加R22、氟里昂;
(8)密封试验每年进行一次。及时消除各种设备缺陷;
(9)电机、水泵检查,中心复查,泵部解体维保,机械密封、轴承更换;
(10)轴承注油及各部件注油,运行中根据情况至少每季度加注一次;
(11)水泵各阀门的检查、防腐保温;
(12)水泵漏水的维护、运行状况;
(13)空调水系统定期清洗、除垢、消毒,夏、冬季各全面清洗一次并加消毒剂;
(14)全院各风机盘管趐片、进风口、出风口、各新风机趐片和新风机出风口每月清洗消毒一次;全院各风机盘管冷凝水排水管道的疏通,确保风机盘管冷凝水排水畅通。
(15)发热门诊独立中央空调、煎药房独立中央空调、门诊二楼体检中心独立中央空调、住院楼二楼图书馆独立风管机系统所有设备维保检修及配件更换及清洗消毒。
(16)锅炉房所有设备维保检修、配件更换、纯净水加水。
(16)对每一项的维护保养应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并整理成册交与院方保存。
(17)每季度按照《郴州市中医医院中央空调考核标准》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对照考核管理办法扣除相应的维护费用。
3. 人员组成:
(1)配备有多年维保经验的工程技术负责此项工作,所有人员持证上岗;
(2)工作人员必须相对长期固定,并能长期住在现场所在地,人员变动时必须征得医院方认可;
(3)日常维保人数不少于2人,如不能满足需要应及时增加;
(4)现场人员身体健康,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5)工作人员24小时服务,及时处理故障,保证维护保养工作到位,能及时准确查找故障点,正确处理故障,不因故障处理不当而使事故扩大;在得到项目运行故障后,60分钟内,一般故障未能及时修复的罚款 500 元,中型故障 12小时内未能及时修复的罚款 1000 元。大型故障,24小时内未能及时修复的罚款 2000 元。如果乙方故意总慢消极处理则罚款5000-10000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6)工作人员接入医院方信息网络管理,及时做好工作范围内设备台帐、维保记录、试验记录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与完善工作;
(7)各项工作应在院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节假日应安排足够的人员进行值班,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并进行设备的定期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通讯联络畅通。
注: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请有意向的供应商自行到现场勘察。
三、报价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
3.详细的方案介绍;
4.服务客户名单;
5.服务报价。
注:以上材料应双面打印,编写目录及页码,并且按上述顺序胶印或装订成册,所有页面必须加盖红色公章;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
四、询价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六、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将材料密封完整,送达或邮寄至: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503号,郴州市中医医院门诊5楼纪检监察办公室收,快递封面请注明:“中央空调维保”,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35—2287062 监督电话:0735—228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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